查询定调资申请单
- 定调资审批功能节点打开后,自动进入单据列表界面;
- 单击主窗口顶部的〖查询〗按钮,系统将弹出“查询条件输入”对话框,根据需要选择或添加查询条件(不添加任何条件时将会查询出所有单据),单击对话框中的〖确定〗按钮,系统会把符合条件的单据列在单据列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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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定调资申请单
- 在对定调资申请单据进行审批前,用户需要对申请单据进行修改,填写生效日期并标记调资记录是否通过审批;
- 在单据列表界面中选择要修改的申请单,单击主菜单中的〖修改〗按钮,系统将切换到申请单的编辑界面,只能够选择状态为“待处理”的单据进行编辑;
- 在界面上半部分的单据主栏中用户可修改生效日期;
- 在界面下半部分的调资记录列表中可对调资记录进行修改,参见修改调资记录;
- 单击〖保存〗按钮,定调资申请单将被保存,系统返回单据查看界面;
- 单击〖返回〗按钮,系统将返回单据列表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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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调资记录
- 在审批节点中,“申请薪资”中的数据会自动带入到“审批薪资”中,审批人可以对“审批薪资”中的数据以及申请记录中的“通过”标识进行修改(只有“通过”标识被选中的申请记录,审批后才能够生效);
- 在申请单的编辑状态下,点击需要修改的申请记录,如果在申请时此记录是“谈判工资”,则不用选择级别、档别,可直接修改“审批薪资”中“金额”数据;
- 如果在申请时此记录不是“谈判工资”,则可以修改“审批薪资”的级别金额或直接修改金额;
- 单击“级别金额”中的参照按钮,弹出薪资标准表,选择要申请的级别金额,此时“级别”、“档别”和“金额”会根据所选择的“级别金额”自动将薪资
标准表中的对应内容显示出来,“金额”栏中的数据可以进行手工修改,这种情况下系统不但会记录金额而且还同时记录级别、档别,薪资计算时会以“金额”中的最终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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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 申请单编辑完毕后,可执行审批操作;
- 在单据列表界面中选择要审批的申请单,或在单据查看界面,只能够选择状态为“已提交”的单据进行审批;
- 单击主菜单“审批操作”中〖审批〗按钮,系统将弹出“审批操作”对话框,用户可填写审批意见,并可选择“批准”、“不批准”或者“驳回”;
- 选择“批准”或“不批准”均表示此次审批操作完成,“批准”的单据状态变为“已批准”(审批流状态下,最终审批人批准后的单据状态才会变为“已批准”,如果当前审批人不是最终审批人,则单据将被传递到下一个审批人),已批准的单据中被标识为通过的申请记录将被执行,“不批准”的单据状态变为“未批准”并且该单据的审批流成结束。
- 被“驳回”的单据将回到制单人,并且状态会变为“编写中”,制单人可以修改单据后再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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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审
- 弃审相当于审批操作的逆向操作;
- 在审批流状态下,操作人员审批单据后,在下一个审批人审批之前可以利用弃审操作,取消审批;
- 审批流中第一个审批人弃审后,单据将回到制单人并且单据状态变为“编写中”,最终审批人审批后将无法弃审;
- 直批的单据无法弃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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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 系统提供了查询单据审批意见及单据审批状态的功能;
- 在申请单据列表中,选中需要查看审批意见的单据(在单据查看界面中不用进行选择);
- 单击主菜单“审批操作”中〖审批意见〗按钮,系统将会弹出审批状况对话框,在对话框中将列出审批流程及单据所处位置,在详细列表中可以看到每个审批人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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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来源
- 查看单据来源,即查看单据是那个业务流推送过来的,通过申请产生的单据没有单据来源;
- 在申请单据列表中,选中需要查看审批意见的单据(在单据查看界面中不用进行选择);
- 单击主菜单中的〖查看来源〗按钮,系统将列出该申请单据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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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定调资申请单
- 在单据列表界面中通过双击单据名称可切换到单据查看界面;
- 在单据查看界面中窗口顶部的〖打印〗按钮,将弹出〖预览〗窗口,单击〖预览〗窗口中的〖打印〗按钮,申请单即被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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