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输入薪资类别名称,不能为空、不能重复。 |
币种:选择当前薪资类别的币种,一个薪资类别只可使用一个币种,且一旦薪资类别使用,中途不能修改。默认币种为“本位币”,系统提供所有用户在基础设置设置的币种作为参照选项。汇总薪资类别币种由系统确定,用户不能修改。 |
扣税设置:选择薪资类别的扣税参数设置,系统提供不扣税、代扣税、代缴税三个参数,扣税设置默认为“代扣税”。 |
默认税率表:此项在扣税设置选择代扣税或代缴税时可以使用。选择薪资类别使用的默认税率表。所有人员如果不做特别设置,都使用默认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金额,默认税率表默认为“代扣税税率表”。 |
扣零设置:系统提供不扣零、扣元至十元、扣角至元、扣分至角、舍弃角分选项。如果选择了扣零设置,薪资类别在重新计算时,自动进行扣零计算
,扣零设置默认为“不扣零”。 |
所得项目名称:手工输入,用于纳税申报。 |
|
补发扣税设置:补发设置默认为“累计到本期计税”。 |
“不扣税”:对补发薪资不进行扣税处理; |
“补发计税(不考虑补发历史)”:先将每个补发期间的补发金额与该期间的纳税基数相加,作为新的纳税基数重新计算所得税后,减去已经缴纳的税金计算出余额,再将各个期间的余额相加作为本期补发计税金额。 |
“补发计税(考虑补发历史)”:用于补发期间内已经发生过补发的情况,先将每个补发期间的本次补发金额、上次补发金额和该期间的纳税基数相加,作为新的纳税基数重新计算所得税后,减去该期间已经缴纳的税金,再减去由于上次补发在该期间内产生的税金,计算出余额,最后将各个期间的余额相加作为本期补发计税金额。 |
“累积到本期计税”:补发时不计税,只计算出计税基数,在正常发放本期工资时,其计税基数要加上补发的这部分基数来一起计税。 |
|
薪资审核方式:提供“薪资发放节点控制”和“薪资审核节点控制”参数,当选择按“薪资发放节点控制”时,薪资审核节点处的审核、批审、复审、弃审、取消复审按钮置灰,由薪资发放节点实现审核、复审功能;当选择按“薪资审核节点控制”时,薪资发放节点处的审核、复审、取消审核、取消复审按钮置灰,薪资发放按钮随所查询出薪资人员的审核标志变化,有审核标志时加亮,无则置灰。薪资审核方式默认为“薪资发放节点控制”。 |
薪资变动取值方式:提供“按起薪日”和“按时点”参数,当选择按“按起薪日”时,薪资自起薪日所在期间开始按照最新薪资标准发放;当选择按“按时点”时,当期薪资分别按调资时点前后期间的标准计算,再加总后发放。薪资变动取值方式默认为“按起薪日”。 |
薪资期间方案:可为薪资类别指定期间方案。 |
参与月末制单:选择当前薪资类别的数据是否参与月末制单。 |
需要复审:用户可以选择是否需要对薪资发放审核之后是否还需要进行复审,默认不需要,如果选择需要,则只有在薪资发放复审后该薪资类别才可以制单、结账等后续操作。 |
是汇总类别:该项由系统自动维护,不可手工修改,表示当前薪资类别产生的方式。如果是增加一般的薪资类别,此项不选中;如果是对一个汇总产生的汇总薪资类别进行修改操作,此项状态不可修改。 |
是否纳入工资总额:在薪资发放的预警处理中,以及在生成工资总额台帐时,仅对标记为纳入工资总额的各薪资类别下各工资项目(仅是标记为纳入工资总额的项目)进行汇总运算。 |
允许下级增加发放项目:如果选择,则允许下级公司在集团分配的薪资类别中增加公司级的自定义薪资项目;如果不选择,则下级公司不能够在集团分配的薪资类别中增加新的项目,从而起到集团管控的作用。但公司级的薪资类别中没有该属性。 |
是否需要审批:如果选择,薪资发放过程必须要经过发放申请和发放审批才能够完成,发放申请和发放审批两个功能节点支持审批流。 |
年度奖金:此参数是针对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新的年终奖计税规定和算法而设置的,如果此参数被选中则该薪资类别对于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即先将应纳税所得额除以12,按其商数(应纳税所得额月平均)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此参数未被选中则按照常规方式计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