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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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凭证是审核员按照财会制度,对制单员填制的记帐凭证进行检查核对,主要审核记帐凭证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会计分录是否正确等、审查认为错误或有异议的凭证,应交与填制人员修改后,再审核,只有审核权的人才能使用本功能。注意,若启用出纳签字,则现金、银行存款、其它货币资金凭证必须在【出纳签字】功能中经由出纳签字后才能进行审核。

■ 操作说明
如何对凭证进行凭证审核
如何取消对凭证的审核
如何对某一凭证进行标错
如何对某一分录进行标错
如何转换科目编码/名称
如何成批对凭证进行审核/取消取消审核
如何查询凭证
如何联查序时帐
如何打印凭证
 
项目说明
■ 处理流程
本节点功能在总账一般流程中为第三步操作:
第一步:填制凭证
第二步:出纳签字
第三步:审核凭证
第四步:记账
 
■ 相关操作
会计科目
凭证类别
币种设置
汇率设置
凭证查询
凭证整理
冲销凭证
常用摘要
 
■ 注意事项

1.若总账参数"凭证是否审核方能过账"为"是",则所有会计凭证必须先经过审核签字后方能记账。若该参数为"否",则所有会计凭证可以不经审核即进行记账。

2.若总账参数"是否必须出纳签字"为"是",则有现金银行科目的凭证必须先经过出纳签字后方能审核。
3.凭证一经审核,就不能进行修改、删除、取消出纳签字等操作,只有被取消审核后才可以进行这些操作。取消审核也只能由审核人自己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