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分类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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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分类定义的作用是按不同主体账簿的不同子系统,设置对原始单据生成凭证时需用到的入账科目,并进行归纳分类。应当注意这里的科目分类,不是具体的科目,也不是总帐中的科目分类。这里的科目分类是一种不确定的科目集合。科目分类在定义凭证模板时,可以被引用,但并不表示具体的科目。凡是在由业务单据生成凭证时可能用到的入账科目,均应该归类,并在这里进行定义。

在主菜单中单击【企业建模平台】节点,选择子节点【会计平台】→【财务会计平台】→【科目分类定义】,系统将弹出‘入帐科目分类定义'的窗口。在该窗口左侧列示已定义完毕的所有系统类型,窗口右侧表头会计主体和账簿的选择区域,表体为各单据入账科目的编辑区域。

■ 操作说明
如何增加科目分类
如何修改科目分类
如何删除科目分类
如何选择入账科目的影响因素
如何复制单据的入账科目分类
如何进行科目对照
项目说明

注意事项

1.修改默认入账科目和对照表记录时需慎重,因为可能造成对实时凭证重算时导致找不以合符合条件的科目。
2.多账簿核算模式下,非公司主体主账簿不能使用科目影响因素,因为业务单据上的科目是指公司公司主体主账簿的科目。

3.默认入账科目和对照表中入账科目的显示模式根据总账参数"GL000 科目显示名称模式"显示。

4.科目对照表除以下档案(存货分类、资产类别、增减方式、使用状况、地区分类、项目管理档案、收支项目、部门)外不支持按上级定义,须定义到具体的档案上才可生成正确的凭证。

5. 在对照表中只有在选中一行记录时,才能处理〖插入〗按钮。没有选中记录,或者同时选中多行记录,不能处理〖插入〗按钮 。 允许连续插入多行记录后一次保存。

6. 科目分类按账簿复制的功能支持按某条分类进行复制,按账簿复制对话框中增加一个选择“仅复制选中的科目分类”,打勾则只复制界面上选中的科目分类,否则复制所有的科目分类。

 
■ 相关操作
凭证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