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增加科目分类 |
在窗口左侧选定已经定义的某个系统类型及选定窗口右侧表头的会计主体和账簿,单击〖增加〗按钮,窗口右侧的科目分类编辑区被激活并新增一行,在编辑区内逐个填入各项目内容后,单击〖保存〗按钮,将新增的科目分类保存;增加科目分类支持批处理,支持新增记录的批保存。如果想取消新增单据入账科目分类的操作,单击〖放弃〗按钮,系统将不保存退出。具体项目内容请参看下面的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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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修改科目分类 |
在窗口左侧选定系统类型及选定窗口右侧表头的会计主体和账簿,随即在窗口右侧列出该单据下的入账科目分类列表,选定要修改的入账科目分类行后,单击〖修改〗按钮,窗口右侧的科目分类编辑区被激活,双击该入账科目行各栏目进行修改操作,
也可以选中对照表中的一行记录,点击【插入】按钮,在当前选中记录后新增一行记录,单击〖保存〗按钮,将修改后入账科目内容保存。如想取消修改单据入账科目的操作,单击〖放弃〗按钮,系统将不保存退出。 支持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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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删除科目分类 |
在窗口左侧选定某个系统类型,随即在窗口右侧列出该单据下的入账科目,选定要修改的入账科目行后,单击〖删除〗按钮,即完成对选定单据的入账科目的删除操作。 支持批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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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入账科目的影响因素 |
在窗口左侧选定系统类型及选定窗口右侧表头的会计主体和账簿,系统自动在窗口右侧列出该单据下的入账科目列表,在列表中选定入账科目行后,单击〖影响因素〗按钮,系统将弹出入账科目影响因素的设置窗。在影响因素设置窗口中,分为左右两栏,左侧为“待选因素”栏,列出了该单据类型的所有影响因素;右侧窗口为“已选因素”栏,将显示选定入账科目的影响因素。影响因素的设置可以分为三步:
1.在左侧“待选因素”栏中选定影响因素,单击〖>〗按钮,将选定的影响因素过入“已选因素”栏;在“已选因素”栏选定,单击〖<〗按钮,取消已选定的影响因素。
2.已选的影响因素,按其上下排列顺序确定优先级自大到小,这个顺序也将决定科目对照表中影响因素的前后排列顺序和优先级。在“已选因素”列表中选定影响因素,单击〖上移〗、〖下移〗按钮,调整其在优先级中的顺序。
3.单击〖确定〗按钮,将入账科目的影响因素设置保存。单击〖取消〗按钮,系统将不保存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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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复制单据的入账科目分类 |
复制单据的入账科目分类是为了提高入账科目分类的输入速度,复制分为按系统复制和按账簿复制。
按系统复制的过程分为三个步骤:
1.在窗口左侧选定系统类型及选定窗口右侧表头的会计主体和账簿,单击〖复制〗按钮下面的〖按系统复制〗,系统将弹出科目分类的按系统复制窗口。
2.在科目分类的按系统复制窗口中,左侧为“源系统”栏,列出选定系统的名称及其入账科目;右侧为“目的系统”栏。 首先在目的系统下拉框中参照选取目的系统,然后在源系统栏中选定要复制的科目分类行,单击〖>〗按钮,将选定的科目分类加入“目的系统”栏;在“目的系统”栏中选科目分类,单击〖〈〗按钮,取消已复制的科目分类,也可以单击〖清空〗按钮,清空所有已复制过来的科目分类。
3.在科目分类复制窗口中,还提供了“是否复制科目对照表”的选项,默认为不复制。若打勾选择此项,则保存时,系统同时复制科目对照表,否则只复制科目分类。
4.单击〖保存〗按钮,将入账科目的复制结果保存。单击〖取消〗按钮,退出入账科目的复制。
在复制过程中应注意:
1.首先在源系统中选定的科目分类编号,不能与目的系统中已存在的科目分类编号重复。
2.其次在源系统中选定科目分类的影响因素,必须包含在目的系统的影响因素之中。比如,在源系统中选定的科目分类的影响因素有:因素1、因素2,那么目的系统除其它影响因素外,必需有因素1和因素2,这样才可以进行复制。
3.如果源系统的科目分类中没有影响因素,那么不能对其进行复制。
4.对系统中复制过来的科目分类可以再进行修改。
按账簿复制的过程分为三个步骤:
1.在窗口左侧选定系统类型及选定窗口右侧表头的会计主体和账簿,单击〖复制〗按钮下面的〖按账簿复制〗,系统将弹出科目分类的按账簿复制窗口。
2.在科目分类的按账簿复制窗口中,来源主体账簿系统默认,不能选择,目的主体账簿提供主体账簿参照供选择;
3.在科目分类的按账簿复制窗口中,还提供了“科目分类编码相同时是否覆盖”的选项,默认为不覆盖。若打勾选择此项,则复制时科目分类编码相同时也按照来源账簿的科目分类对目的账簿相同编号的科目分类进行覆盖,否则保留目的账簿科目分类编码相同的科目分类。
4.单击〖保存〗按钮,将复制结果保存。单击〖取消〗按钮,退出科目分类的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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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科目对照 |
由于影响因素对入账科目的影响,那么科目对照的作用就是将入账科目进一步细化,以便根据不同的影响因素设置具体的入账科目。进行科目对照的步骤如下:
1.在窗口左侧选定某个系统类型及选定窗口右侧表头的会计主体和账簿,随即窗口右侧列出该单据下的入账科目列表,在列表中选定入账科目行后,单击〖对照表〗按钮,系统将弹出“科目分类对照表”窗口。
2.在“科目分类对照表”窗口中,单击〖增加〗按钮,系统将在窗口列表中激活并新增一行,在新增行内逐个参照或填入内容。支持批保存。
3.在窗口科目对照列表中,选定要修改的科目对照记录,单击〖修改〗按钮,窗口列表中选定的科目对照记录行被激活,双击各栏目进行修改操作。支持批量修改。
4.在窗口科目对照列表中,选定要删除的科目对照记录,单击〖删除〗按钮,完成对选定入账科目对照的删除操作。支持批删除。
5.单击〖保存〗按钮,将新增的科目对照记录保存。如果想取消新增科目对照设置的操作,单击〖取消〗按钮,系统将不保存退出。
6.在列表中,选定科目对照记录行,单击〖上移〗、〖下移〗按钮调整各科目对照行的上下顺序,上下顺序将做为系统选取入账科目的优先级。
在进行科目对照设置时,应注意:
1.如果入账科目的影响因素较多时,影响因素将按照优先级顺序前后排列。影响因素的优先级以在影响因素设置时的上下顺序为标准。
2.在科目对照表中,系统查找符合条件的单据信息时,按影响因素的从前往后进行执行,以便按影响因素顺序对应不同级别的入账科目,可以参照案例1。
3.如果所有影响因素相同时,不能定义不同的入账科目,可以参照案例2。
案例1
收发类别(影响因素1) |
存货分类 (影响因素2) |
入账科目 |
说明 |
生产领用 |
零部件 |
生产成本—半成品 |
领用零部件 |
生产领用 |
原材料 |
生产成本—原材料 |
领用原材料 |
其他领用 |
办公类 |
管理费用-办公费 |
领用办公用品 |
在案例1中,影响因素1相同时,根据顺序按影响因素2确定的入账科目。
案例2
收发类别(影响因素1) |
存货分类 (影响因素2) |
入账科目 |
说明 |
生产领用 |
原材料 |
生产成本—半成品 |
领用零部件 |
生产领用 |
原材料 |
辅助生产成本—原材料 |
领用原材料 |
在案例2中,因为所有的影响因素相同,所以第二条记录不能正常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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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 |
会计主体:参照选择,不可为空。默认为当前公司主体。 |
账簿:参照选择,不可为空。默认为当前公司主体的默认账簿。 |
科目分类编号:由用户录入,不可为空。必须唯一。 |
名称:由用户录入,不可为空。 |
影响因素:通过点击界面上的〖影响因素〗按钮,在影响因素定义窗口进行定义。定义的结果带入到这项中。可选择多个,用逗号分隔。 |
默认入账科目:参照当前主体账簿下的科目档案,定义了默认入账科目时,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对照表记录,则按入账科目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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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可以输入对科目分类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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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改默认入账科目和对照表记录时需慎重,因为可能造成对实时凭证重算时导致找不以合符合条件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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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账簿核算模式下,非公司主体主账簿不能使用科目影响因素,因为业务单据上的科目是指公司公司主体主账簿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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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默认入账科目和对照表中入账科目的显示模式根据总账参数"GL000
科目显示名称模式"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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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科目对照表除以下档案(存货分类、资产类别、增减方式、使用状况、地区分类、项目管理档案、收支项目、部门)外不支持按上级定义,须定义到具体的档案上才可生成正确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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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对照表中只有在选中一行记录时,才能处理〖插入〗按钮。没有选中记录,或者同时选中多行记录,不能处理〖插入〗按钮 。
允许连续插入多行记录后一次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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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科目分类按账簿复制的功能支持按某条分类进行复制,按账簿复制对话框中增加一个选择“仅复制选中的科目分类”,打勾则只复制界面上选中的科目分类,否则复制所有的科目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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