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指标:参于合并计算
在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数所在的列为合并指标。年初数所在的列为非合并指标,是取自上年已经生成的合并报表的期末数,即通过如下公式计算获得:
货币资金年初数=MSELECT(“货币资金期末数”,’月’,-ZMONTH())
期初合并指标(首先必须为合并指标)
如果通过以上方法取得的期初数或上年同期数本期需要调整,而且调整过程需要保留记录,请将以上所提到的年初数、上年同期数等设置为期初合并指标。期初合并指标仍需按照上面介绍的方法定义公式,继承前期合并结果,然后再通过录入抵销分录或合并报表调整凭证对通过MSELECT()取到的前期合并数进行调整了。期初合并指标不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出现,其调整结果可以在合并工作底稿简表界面的“年初数调整底稿”中查询。
对于期初合并指标录入的个别报表调整凭证支持调整个别报表期初数,合并报表期初数调整通过录入合并报表调整凭证和抵销分录完成。
在V5.7之前,有合并报表系统参数“期初合并指标是否用调整凭证调整”,这个参数在V5.7被去掉了,只要将指标的属性设置为期初合并指标就完全可以区分期初合并指标和非期初合并指标了,其效果相当于指标的属性设置为期初合并指标后,这个参数也就一定被系统默认设置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