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修改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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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做合并的单位每次合并时,都可以自由选择本次合并包含的单位范围。如果不作本次合并范围设置, 不能进行自动生成抵销分录、自动合并等操作。在进行合并范围设置时,系统会自动继承最近一次设置的合并范围。

在系统菜单中单击【合并范围】,在合并单位管理界面,点击【新建】或【修改】,进入合并单位设置界面。

■ 操作说明
如何设置本次合并范围
如何处理交叉持股
■ 注意事项

1.当系统中选择有采用合并版本数据进行合并时,请注意该单位的合并范围中的单位与本次设置的合并范围中的单位不要有重叠。

2.设置本次合并单位应在对账、合并等工作之前进行,如果对账后修改了本次合并范围,应重新对账、合并。
3.设置本次合并单位后,如果投资数据发生变化,必需重新保存合并范围,以保证按照最新的投资关系进行权益类抵销。